为适应分布式能源和充电设施等发展需求,两部委对电力供应“最后一公里”的配电网建设作出指示。
3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称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该文件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部委层面首次对配电网发展作出综合性指导,此前的政策文件可追溯到2015年《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和2019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
《意见》提出,要在增强保供能力的基础上,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
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明显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
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较好满足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各类新业态发展需求。
配电网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承接、配送上级电网的大规模电力,直至用户的电网,覆盖范围小到楼宇、社区、园区,大到城市和县乡镇电力供应范畴,对应电压等级一般为110千伏及以下。
国家能源局表示,新形势下,为实现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清洁低碳转型,需要配电网进一步提质升级。
《意见》因此在电力保供、转型发展、全程管理、改革创新方面对配电网发展提出四项重点任务,其中强调了提高分布式消纳能力,以及满足充电设施用电需求。
2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技术与我国的能源安全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央习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建设好新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
2月27日,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健全新型配电网调度运行机制。建立配电网层面源网荷储协同调控机制,支撑分布式新能源和用户侧、电动汽车等可调节资源并网接入,提升配电网资源配置能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中国新能源装机量正在快速地增长。其中,分布式能源发展较快,截至去年年底装机规模已超过2.5亿千瓦。2023年,中国新增光伏并网容量216.3 GW,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120 GW,分布式光伏96.3 GW。
“部分地区承载力接近极限,存在配电网电压越限、电网调峰困难的情况。”国家能源局称。
去年,辽宁省、湖北省和山东省等地多地发布分布式光伏并网预警,甚至因电网承载能力有限,暂停分布式光伏备案。
《意见》提出,有明确的目的性加强配电网建设,评估配电网承载能力,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此外,要求引导分布式新能源依据自己运行需要合理配建新型储能或通过共享模式配置新型储能,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建设满足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就地消纳要求的分布式,实现与大电网兼容并存、融合发展。
电动汽车渗透率不断的提高,也带动充电需求迅速增加。但部分商业区、居民区等配变容量不够,难以支撑大规模充电设施接入。
国家能源局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
《意见》强调,要开展不同场景下电动汽车充电负荷密度分析,建立配电网可接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容量的信息发布机制,引导充电设施合理分层接入中低压配电网。
具体来看,《意见》在补齐电网短板、提升承载能力、强化全程管理和加强改革创新四方面作出了指导意见。
在强化全程管理方面,两部委指出,要统筹制定电网规划。电网企业要聚焦电网主业,持续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鼓励多元主体投资配电网,创新投资方式。
中金公司在去年表示,中国配电网投资相对分散,主要是依靠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大型央国企投资,更多元化的资本未能有效进入。按照当前的投资力度和模式有几率存在500亿元左右的缺口。
该机构预计,为了应对新形势,预计未来三年补强电网“最后一公里”的年均投资约为3000-3500亿元。
在加强改革创新方面,《意见》强调,要发挥好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深入推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合乎条件的配电网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边远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投资和运维成本疏导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用财政补贴、财税减免等政策,引导更多资源配置到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