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议案1、3-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3月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注:光伏发电量增长系全资子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业务开发规模及投运机组增长所致。
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五楼九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正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专业的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内部规范的工作秩序,续聘信永中和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每个方面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安水务向银行申请贷款做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以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会议赞同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261,656,99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129,477.68元(含税)。
近年来,我国水务市场用水需求总量基本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水务行业发展目前进入相对成熟阶段,其中:供水处于成熟后期;污水治理处于成熟早期。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迅速增加,污水处理设备掀起升级改造潮;智慧水务慢慢的变成为水务市场新的投资热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为污水处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政策保证。该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备弱项,提升解决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同时随着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体系加强完善和监管流程逐步实现闭环,对污水处理企业的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生产经营成本和企业经营风险压力增大,使得市场和人才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成为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供水方面,作为涉及民生的公用事业,对社会效益、规模经济和安全性具有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内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智慧化供水日趋完善,自来水需求量和饮用水质标准逐渐提高,为供水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电力生产保持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年,发电量9456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其中,火电同比增长6.4%,水电下降4.9%,核电增长4.1%,风电增长16.2%,太阳能发电增长36.7%。
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133小时,同比降低285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423小时,同比降低278小时;抽水蓄能1175小时,同比降低6小时。火电4466小时,同比提高76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用电量6.0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益于国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等政策支持,城市燃气行业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天然气生产平稳增长,进口增速较快。2023年,生产天然气2297.4亿立方米。
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持续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提升“全国一张网”覆盖水平,完善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开展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有望缓解燃气行业成本上涨造成毛利下行的趋势。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光伏发电用地用林用草的有关政策规定,针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型光伏基地,提出“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国家能源局2023年4月新闻发布会公布,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新增光伏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全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09.49GW,正式超越水电约420GW的装机规模,成为全国装机量第二大电源形式,在电力能源结构中的地位进一步攀升。
公司是一家拥有水电气业务的公用事业综合运营服务商,以“致力于公用事业一体化智慧运营,以为客户提供绿色低碳化综合能源服务为己任,建设百年爱众”为愿景,从始至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推动发展,为客户创造价值。
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新能源开发和股权投资。其中水电气相关业务为核心业务,新能源开发、股权投资等业务为公司成长性和投资性业务。
(1)制水:所取原水分别来自渠江、全民水库、响水滩水库、天池湖、嘉陵江、龙滩水库、关门石水库、向阳桥水库等河流和水库。目前,企业具有自来水厂10座,年供水能力14673万立方米。
(2)供水:在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供水区经营域内进行自来水销售,分别承接广安市广安区、岳池县、前锋区、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6个县级供水市场。企业具有供水客户约77.07万户,报告期,实现售水量0.8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90%。
(3)污水处理:在广安市邻水县拥有1座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邻水县部分生活垃圾污水,日均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
(1)发电:共有水电站12座,水电总装机容量43.64万千瓦,其中岳池富流滩电站、绵阳泗洱河电站、绵阳广草坪电站、绵阳油坊沟电站、新疆哈德布特电站、江油龙凤电站为全电上网模式,前锋凉滩电站、广安四九滩电站为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模式;岳池高低坑电站、岳池大高滩电站、岳池大桥电站、华蓥天池湖电站为自发自供模式。报告期,公司实现发电量16.22亿KWH,同比增长4.71%;实现发电上网电量13.14亿KWH,同比增长4.57%。
(2)供电:拥有110KV变电站13座,35KV变电站20座,110KV线KV线KV线余公里,拥有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等3个供电市场。企业具有电力客户约89.79万户。报告期,公司实现供区售电量19.21亿KWH,同比增长0.66%。
(3)售电:公司全资子公司爱众能源销售开展售电业务。报告期,公司完成网外电量销售5.2亿KWH。
(1)气源采购:主要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天然气上游气源方依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2)销售:在行政主任部门核定的供气区域内进行管道燃气销售,目前拥有11个燃气市场,分别是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前锋区、广安市武胜县、广安市邻水县、南充市西充县、云南省德宏两市三县(芒市、瑞丽市、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等;拥有储配气站8座(其中LNG储配站5座),配气门站5座,区域调压站16座,CNG加气站3座;已建成区域长输管线公里,中压管线亿立方米。企业具有燃气客户约73.68万户。报告期,公司实现售气量2.6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83%。
(1)分布式光伏: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坚持市场化导向、以技术为本,建设高质量项目,促进分布式光伏项目标准化与规模化,并持续探索优质客户的综合能源业务。截止报告期末,爱众综合能源累计签约项目90个,签约装机容量176.9MW;2023年全年累计发电量1441.23万KWH。
(2)工程及综合能源服务:全资子公司爱众能源工程拥有“输变电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力承装(修、试)二级、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燃气、煤气、热气及水系统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安装GB1(含PE专项)、GC2,电力工程设计”等资质。爱众能源工程运用工程安装服务的资质、技术及经验,服务主业的同时向本土别的行业延伸服务、向异地拓展市场。
(3)存量客户增值服务:通过内外部多部门合作开展南方供暖、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等业务,构建“平台+生态”的一体化生活服务模式,逐步拓展增值服务。报告期,爱众舒适家业务持续增加,签约金额1402.2万元;2023年6月,公司新设立控股子公司爱众分质供水专业推进分质供水业务开发。
(1)优先选择清洁能源、新能源、综合能源等相关领域来投资。公司做好存量业务同时推进“走出去”战略,加强增量业务投资。公司总部坚持在核心主业拓展上发力,2023年,竞拍获得白银瑞光100%股权;同时也持续对光伏、储能、风电产业进行研究,择机介入合适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是公司打造的专业投融资平台和新业务孵化平台,负责优质并购项目开发、短期投融资业务实施、通过股权投资布局光伏及科学技术创新型等业务。深圳爱众资本参股四川恒嘉众,通过认购淄博领阳领峻基金1000万元份额投资宏明电子项目,增资成都爱众800万元。
(2)借力外部资本和政府资源形成合力,重点构建产业基金和面向产业园区。公司控股子公司爱众新能源是公司广安产业培育平台,围绕广安新能源智慧产业园中新能源、智慧能源服务等项目进行产业孵化,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8亿元,同比增长9.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亿元,同比增长34.19%。实现售水量0.8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90%;发电量16.22亿KWH,同比增长4.71%;发电售电量15.90亿KWH,同比增长4.44%;供区售电量19.21亿KWH,同比增长0.66%;售气量2.63亿立方米,同比增加7.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现金分红资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1,987,539.6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截至目前,单位现在有总股本1,261,656,9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129,477.6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资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预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2.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