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电改“9号文”提出放开增量配网投资的最大的目的是希望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实行混合所有制,一方面吸引投资,促进经济稳步的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混合所有制来提高电网运营的效率。
开展增量配电网业务可多渠道获取收益,并且利润空间可观,那么增量配电网的收益大多数来源于于哪几个方面呢?
一、购售电收益:增量配电经营主体作为区域保底供电服务机构,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形象,在经营售电业务上具有先天优势。
二、配电网“过网费”收益:投资增量配电网的运营主体拿到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后,可按照配电价格收取“配电网”过网费。
三、配电网容量费用:配电网向电网缴纳基本电费以变电站容量为准,配售电公司向用户收取基本电费按单户容量或需量计算,在负荷达到某些特定的程度时,二者将产生额外收益。
(2)综合能源销售。通过打造综合能源智慧社区,可实现冷、热、燃气等多种能源的综合调度、供应、销售,从而获得能源销售收益。
(3)新能源发电补贴。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均可享受响应政策补贴。
(4)参与分布式发电交易。参与分布式发电交易,综合能源网络中,分布式发电是必备元素。根据政策趋势,分布式发电电源即将参与区域内电力交易。分布式发电交易相较于传统分布式发电运营模式,可降低输配成本,提高分布式发电电源利用率,以此来降低区域内购电成本,产生价差收益。
(5)新能源发电绿证补贴收益。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企业可获得绿证,且自2017年7月1日起可在全国绿证自愿认购平台上正式挂牌出售绿证。全社会可通过绿证自愿认购平台,以自愿方式购买绿证,实现绿色电力消费。
(6)CCER转让抵扣碳排放配额。新能源发电可参与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协议转让交易,由企业购买抵扣碳排放缺少的配额。
(7)电力需求侧响应服务收益。能够自给自足的区域网络作为可中断负荷,可为电网提供调峰调谷等需求侧响应服务,从而获得补贴收益。
五、增值服务收益:为打通用户侧与电网侧电力能源服务,弥补传统电网用户侧精细服务空缺,可开展以下服务并产生收益。
此外,根据政策文件和相关编制方案我们梳理了一下具体参与增量配网的步骤,希望可以给想要参与增量配网的售电公司起到参考作用。
除少数业主自有产权园区外,绝大多数售电公司都是从地方政府部门规划中选择比较适合的试点进行可行性研判,并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
通过市场化机制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组织招标,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署协议;合乎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依据地方增量配网规划向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申请成为项目业主。初涉项目的售电公司,最好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等,根据各地业主优选方案制定对应的实施方案或竞选文件,遴选最具竞争力和具有收益保障的定价方式。
增量配电价格由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输配电价格改革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在配电价格核定之前,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明确购售电价,明确结算方式。
项目业主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所有支持性文件,具备核准条件后向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申请项目核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和招标结果,按照核准权限核准项目。
项目业主取得核准以后,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就可以依据电力建设相关管理程序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并接受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监督,按限定周期上报一次增量配电业务进展情况。
电网企业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正式经营配售电业务前,向地区所属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需要满足许可条件,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在招投标之时,对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具备的条件、人员、机构等条件没有硬性要求,但在申请业务许可证之时,主管部门对资质是有要求的。申请电力许可证的条件在网络上是公开的,除了资质和必要的条件,还有两个要素,一是配电网项目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另一个是具有配电区域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
取得供电业务许可后,拥有配网运营权的主体向配电区域内用户更好的提供供电服务、增值服务、保底服务,并进一步创新运营机制和服务方式,为用户更好的提供综合能源服务,获得配电和相关增值服务收入。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而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给电网企业或合乎条件的售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