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乌兰察布市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工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一次性发动成功,标志着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第一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该项目建造新动力装机80兆瓦,其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兆瓦,风电装机容量50兆瓦,一起配套电化学储能设备。项目新建线千米,为配套用电负荷企业内蒙古王远实业有限公司直供约84兆瓦的清洁电能,约占其用电量30%。
2022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动力局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的告诉》,《告诉》指出,全区有21个项目归入自治区第一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动力规划701.6万千瓦,其间风电461.1万千瓦、光伏240.5万千瓦。
《告诉》还着重,新增负荷实质性开工后,配建的新动力项目才干核准(存案),开工建造。准则上归入第一批清单的项目,负荷侧和新动力侧应于2023年末前悉数建成投产,且项目建造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悉数投产前,配建的新动力规划不得投入运转。
各盟市动力局,各有关盟市展开变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职责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我局安排专家对各盟市申报的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计划进行了评价,全区有21个项目归入自治区第一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动力规划701.6万千瓦,其间风电461.1万千瓦、光伏240.5万千瓦。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赞同,现将第一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附件)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告诉如下。
各盟市动力主管部分要严厉依照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展开本地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批阅和建造处理作业,保证本地区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新动力侧和负荷侧同步建造、同步投运。
(一)各盟市要安排有关部分和项目业主,拟定本地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建造保证办法和新增负荷工业建造执行机制,加强本地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新动力侧和负荷侧建造处理,保证项目依照申报计划建造、运转。
(二)新增负荷实质性开工后,配建的新动力项目才干核准(存案),开工建造。准则上归入第一批清单的项目,负荷侧和新动力侧应于2023年末前悉数建成投产,且项目建造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悉数投产前,配建的新动力规划不得投入运转。未能于2023年末前投产的项目,相关盟市动力主管部分要根据本地区项目建造保证办法、负荷工业执行机制,以及项目主体及接网工程实践出资建造状况等,做出是否废止项目建造的书面决议,并抄报自治区动力局存案。
(三)项目建造过程中,若存在因负荷企业资金链断裂抛弃出资,或负荷企业单方面免除供电联系,导致部分新增负荷无法执行的,要及时引入新增负荷或核减新动力规划,经自治区动力局评价赞同后,再推动项目建造;若存在新动力侧建造严峻滞后不能按期投产,影响新增负荷侧供电需求的,相关盟市要核实状况提早将项目报废整理,并报送自治区动力局存案,形成的出资丢失由项目地点盟市及企业自行承当。
(四)自治区后续将展开全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建造督察作业。若存在新动力侧或负荷侧出资、建造缓慢,不能按期投运,且相关盟市未进行相对有用处置的项目,以及未按申报计划建造、私行改变建造计划内容的项目,项目地点盟市及园区将被全区通报。
各盟市动力主管部分要合作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网审阅及接网工程建造作业,快速推动项目接网工程建造,保证网源同步建造、同步运转。
(一)电网企业要合理的安排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接网工程建造时序,并做好项目接网审阅作业。关于未按申报计划及核准(存案)要求建造,储能装备、自主调峰水相等要害技术指标不满足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以及新增负荷未悉数投运的项目,不得为其处理并网发电手续。
(二)各盟市动力主管部分要自动和谐有关部分加速处理接网工程各项批阅手续,快速推动新动力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开工建造,保证网源建造同步。此外,要和谐相关新增负荷项目批阅部分或地方政府在新动力项目投产前,向电网企业出具新增负荷项目悉数投产的证明文件,合作电网企业做好项目接网审阅作业。
各盟市动力主管部分要执行监管职责,做好本地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运转监管作业。项目运转过程中,若呈现负荷中止或削减,影响项目运转的,要及时引入新增负荷,保证项目建成后依照申报计划运转。若项目投产后,运转才能达不到申报计划提出的出产曲线水平,并由此导致弃风、弃光问题,形成的出资丢失由相关企业及地点盟市自行承当,制止市场化并网项目所发电量反送电网消纳。
请各盟市动力主管部分依照以上要求,抓住安排本地区已归入第一批清单的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建造,并于每月15日前将项目核准(存案)、项目建造、项目运转、存在的问题等,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动力局存案。一起,要安排好后续拟新增项目申报作业,把好项目申报关口。下一步,我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将依照盟市老练一个、上报一个,自治区安排评价一个的准则,当令展开全区市场化并网园区项目评价。